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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动态

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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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4-29 08:55作者:展览处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起步之年。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之时,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将共同主办“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 民族文化宫

  •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三、展览日期:

  2022年9月26日至10月11日

  

四、展览地点:

  民族文化宫

  

五、展览规模:

  入选参展作品260件(中国画100件、油画100件、版画60件)

  

六、参展要求

1.作品题材:

  展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喜迎二十大,讴歌新时代”为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过的民族团结故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成就、各民族精神风貌和美丽家园、党史重大历史题材等为创作题材,推出一批主题鲜明、艺术水准高、培根铸魂的美术作品。展现全国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新时代画卷,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2.作品尺寸:

  中国画作品(油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3.投搞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4.送展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报名表,应逐项填写清楚。报名表可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下载。

  

七、评选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1.初评:

  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李芳,办公电话:010-59759379,信封注明:展览名称。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复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八、相关事项

  1. 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 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 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附件:

  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作品信息表.docx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