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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九届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8-12 10:13来源:中国书法家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十一次文代会精神,迎接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不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文艺创作,推动篆刻事业发展,全面展示篆刻艺术魅力与当代篆刻艺术成就,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第九届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评审工作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评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和面试考核等工作。
三、征稿要求 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投稿要求 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提倡“印宗秦汉”的印学理念,融会贯通传统古意的创作模式。
内容要求: 指定内容:
指定内容为必刻印两方,四字、多字各选一个即可。
其他内容: 自选。
作品要求: 篆刻印蜕6—12枚(含2方指定内容的作品),边款不少于4枚。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制作印屏,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另一份请将印蜕、边款及释文装于信封内,用于编辑出版。
印屏尺寸: 138×35cm,一律竖式。
来稿请勿装裱,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评选。
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投稿数量及费用
填写信息
四、评审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22年12月在锦州市举行。
六、出版 出版《全国第九届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2年10月31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文联大楼5层《中国书法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 100125
联系人: 王紫琛、杨昆、董东红
电话: 010-65064258 13161790880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十、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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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征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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