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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1-07-08 11:03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一)指导思想 “青年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力的群体,理应走在时代的前列”。全国青年美展是国家级综合性大展,本次展览旨在反映青年美术创作成果,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推出更多高素质美术人才;激发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加人民精神力量。号召青年美术家坚持与时代同步伐,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发现创作的主题、捕捉创新的灵感,深刻反映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图谱,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推动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共同主办的“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主办单位
(三)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 范迪安
主 任: 徐 里、谢 力、陈 瑶
副主任: 马锋辉、高世名、余旭红、吴昌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书平、田忠利、田黎明、闫 平、许 江、苏新平 尚 辉、李劲堃、李 晨 李象群、李 翔、李 伟 杨晓阳、吴为山、何家英、陈 坚、陈金华、周京新 庞茂琨、胡 伟、鲁晓波、曾成钢、黎 明
展览办公室主任: 杜松儒、王敏杰、汪 健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 孙同和、叶 瑛
展览编辑: 阮林铁、张 洛
(四)评审委员会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设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
(五)监评委员会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设监评委员会,监评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展览作品初评、复评工作进行监督。
(六)展出方式和规模 1. 展出时间: 于2021年12月在浙江省展览馆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届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2. 展出作品件数: 440件(其中:中国画:100件、油画100件、综合画种:240件) (综合画种包括:版画40件、雕塑40件、水彩·粉画40件、漆画40件、插图·连环画40件、综合材料绘画40件)
3.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将有计划安排国内巡展。
(七)参展要求
(八)作品评选 面向全国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初评: 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复评: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画种、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材料不退。
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展览费用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的费用,由主办单位申请财政拨款。
(十)宣传出版 宣传: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实施方案发出后,通过各省美协对全国青年美展创作进行发动。在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出版: 出版《第七届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一)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十二)凡有送作品参加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授权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第七届全国青年美展组委会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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