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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动态

艺术圈的称谓乱象:称“兄”道“弟”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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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9-15 09:10来源:坦腹斋

  近读北大已故教授吴小如《“称兄道弟”及其他》一文(以下简称“吴文”),初觉甚有趣味,深思过后,乃觉得“称谓”在中国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更是一个民俗和文化问题,颇值得深究。吴文中点明了“兄”、“弟”这两种称谓在学术界多有与该称谓的日常语义不同的特殊用法。

  





黄宾虹致傅雷函

  

  概括起来,笔者觉得于今日之中国仍然适用,且艺术界与学术界皆可通行一例的,包括如下几种:

  

  “兄”:在学术界和艺术界并非如其字面义为幼对长之称呼,而是长对幼、师对生、尊对卑之特定称呼。师长给学生写信、题赠,均可称“某某兄”,而不论其实际年龄也许比自己小甚至小一辈以上。甚至师对生不必分男女,可一律称“兄”,鲁迅的《两地书》中就称当时还是自己学生的许广平为“广平兄”,还专门为她解释过这个称谓。但是,如果幼对长呼“兄”,则为越礼。以此类推,“学兄”、“师兄”等也是一律,即同门之中,长呼幼可以称“师兄”,幼对长反而不能称“师兄”,幼对长称“师兄”,其实是受了武侠小说的影响。其实,幼对长时用日本用语“先辈”反而更接近中国传统旧俗。在此,师、长、尊者则可自称“弟某某”,以示谦卑。

  

  “弟”:仍是长对幼、师对生、尊对卑之称呼,只是亲疏程度与“兄”有所不同。以师生关系为例,比较疏远的师称呼生可为“某某兄”,比较亲近的师生关系中,则师可称生为“某某弟”。吴文就举了自己的老师开始称呼其“兄”,熟了之后改称“弟”的例子。以此类推,“师弟”、“学弟”、“女弟”等,亦从此例。其中的“弟”,在书面中均可以写做“棣”。在此,师、长、尊者可自称“愚兄”。吴文中也特别指出,自称“愚兄”者,地位一定要比对方更尊或长方可。

  





陈寅恪致傅斯年函

  

  需要说明,“兄”也好,“弟”也好,都不能反过来做同级称呼。即,长或尊的一方可以称“兄”或“弟”,但幼或卑的一方不能真的就以为自己是对方的“兄”或“弟”,进而以同辈人身份自居。这一点在民国时期有个著名的例子:闻一多给自己非常熟悉、年龄相差11岁(即不足民间一辈)的学生陈梦家写信,称其为“梦家弟”,陈梦家则“笑纳”了这个称谓,回信时直接称“一多兄”,闻见信后勃然大怒。这一点就像基督教里面,上帝称耶稣为子,也称信徒为自己的子女,耶稣自己也称信徒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和母亲”,但信徒仍需要称耶稣为“父”,而不能呼耶稣为“兄”甚至“子”。太平天国的洪秀全,称上帝为“天父”,耶稣为“天兄”,那是他没有弄懂基督教“三位一体”的教义所致,因而他的“拜上帝会”被视为是基督教史上的一个异端。

  

  也就是说,吴文点明,“兄”或者“弟”等称谓,其实并不适用于同辈人之间。这一点是笔者所赞同的。像今天书法界,同辈朋友之间常以“某某兄”或者“某某弟”称呼,其实是乱了套路的。因为按照中国文人旧俗,无论是称呼对方“兄”还是“弟”,都是建立在“你卑我尊”的基础上的。这一点,旧俗与今日之情况大有不同,不可不察。

  

  同辈之间,过去多直接以“字”互相称呼。但今人多有名无字,因此最好的办法其实是直接呼其名。台湾的同辈之间称呼,只呼名而不带姓,原因是当代台湾人三字名较多,大陆地区的三字名亦可采取此例。两字名就没有办法了,只能呼其全名,此时于同辈中间并不为越礼。但毕竟在中国很多场合,特别是初次见面时,直呼对方姓名常常被认为是不礼貌,因此此时可以依据对方性别,在名字后面加上“先生”、“女士”(书面语中可写作“女史”)等称谓,随着交往日甚则可省略。在口语或者比较亲密的同辈关系中,为示亲近或年龄,则可以缀以“某某大哥”、“某某小弟”等称呼,但此并非书面用法,只适合口头使用,而不宜见诸文本。而且即便如此,“大哥”也不可用“兄”代替,以此类推。

  


傅雷致黄宾虹函

  


黄宾虹致傅雷函

  

  如果对方是正在读书的学生(包括尚未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无论是否自己的学生,也无论自己是否教师,都可一律称呼其为“某某君”。“君”一词在日本系专指学生身份的敬语,曾留学日本的鲁迅呼刘和珍为“刘和珍君”,即是一例。需要注意的是,尚未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可直接称呼其正在攻读的学位,只有该学生毕业,取得了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才可称其为“某某硕士”、“某某博士”,否则只是“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均应使用“君”这一称谓。

  

  中国自古有尊师重教的传统,甚至一度“天地君亲师”并举,所以教师职业自然多了一种特殊的称谓,即“某老师”或“某教授”,以示尊重。“某老师”的称谓,无论长对幼、幼对长还是平辈之间,均可使用。这自然给称呼担任教师的人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即便是学校中教师和教师的同事关系之间,也可以互用“某老师”称呼对方,相敬如宾。对于学校就读的学生,称呼其所在学校中的教师,则不论年龄(如很多博士研究生从年龄来看,与一些教师可谓平辈,甚至更长于一些年轻老师),也不论对方是否给自己直接执教,均需称对方为“老师”。

  

  同样的,老师称呼年龄比自己大的学生,也只需直呼其名,并不为越礼。对于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等,均可按照国际惯例统一称其为“某教授”。只是在国外一些高校,学生可直呼老师名字,这一点由于文化传统不同,除非特别熟悉亲密的老师且经对方要求或同意外,不宜同此例。

  

  至于国内某些高校习惯尊称一些年长的教师(不分男女)为“某先生”,或者研究生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窃以为,在现代学术制度中,这些来代替“老师”的称呼俱欠妥当。中文不同于日文,中文之“先生”有两意,一为商业、社交等场合的泛指的客套之辞,一为对极其尊贵者(尤其是已故者)的敬称。尊称尚健在的老师为“先生”,如果是在前一种意义上使用的,则越礼;如果是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的,则又有“活人受香火”之虞,均不妥。笔者认为,被称呼为“先生”的老师应该自行纠正对方的称呼。很可笑的是,今天不是老师的人,比如电影演员、娱乐明星甚至发型师,特别爱让别人称自己为“老师”,比如什么“赵忠祥老师”、“赵本山老师”,反而本身就是老师的人,却爱被研究生称自己为“先生”甚至“老板”,这岂不是很荒谬的事情吗?!

  

  如果学校中某位年轻老师曾是另一位老师的弟子,而自己又恰好是这位年长老师在读的学生,即便如此,也应称年轻老师为“老师”,而不能因师从同一位老师而称呼对方“师兄”。现在很多研究生导师退休很晚或者不退休,以至于自己的学生甚至学生的学生都成了研究生导师,他自己也仍然招生。某高校美术史系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即有X教授的博士生,入学以后见到系主任Y教授,因Y也曾是X的学生,便称呼其“师兄”,此事自然大为失礼。笔者还曾听说过同班有两个研究生同学,A同学的导师恰好也是B同学导师的导师,A就要求B称自己为“师叔”的笑话。其原因一则已如前述,二则也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称谓都是面对面的,而不能通过第三者来间接论定。毕竟对于现代学术制度而言,学校中只有“师”与“生”两种身份。

  

  学校中的一些教师除了老师身份,还可能有行政职务,如“校长”、“院长”、“主任”等。对于学生而言,对于这些老师的称呼,在一般授课辅导场合,宜以“老师”为主。但如果在典礼、仪式、公文等正式场合,则应称其行政职务。假设某在职博士生,既是老师,也是学生,那么在其工作的高校中,应被称呼为“某老师”,在其读书的高校中,则仍旧应被称为“某某君”。如果其在职任教和读书的是同一所高校,则需要分场合,在他授课的学生面前,应该被称呼为老师,而在其同学中间,则应被视为学生,以此类推。但是,如果称呼对方为“老师”,对方的身份必须是正式的教师(或身兼研究生导师职务的科研院所研究人员)。

  

  今天有很多编辑出版界、演艺界人士或者商业界人士,乐意被称为“老师”,其实是没有依据的。对于这些人士,最好根据职业称为“某某编辑”、“某某经理”。对于艺术界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即并非所有的艺术家都应被称之为“老师”。尤其是画廊、拍卖公司对于艺术家的称呼时,更应注意这一点。为表示客套(如初次见面或卑对尊、幼对长时),也可称其“某某先生”或“某某女士”。除非其本人职业就是教师,否则不宜滥用“老师”这一称谓。唯有对于高校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行政、教辅人员,香港高校中有时称之为“某工友”,而内地一般仍称“某老师”,因无更加准确的称谓,可暂循此例。

  

  与教师职业相类似的,还有“警官”、“法官”、“律师”、“医生”、“主播”、“导演”等。这些职业都可以成为称谓,这一点尤其是在卑对尊、幼对长时颇为适用。而无法以职业特点相称的一些人,如艺术家,则可称“先生”或“女士”。如对方为自己上级领导时,则需称官衔,如“院长”、“书记”。需要说明的是,此类称谓前通常只需要姓。

  


陈寅恪致傅斯年书札

  

  以上所谈,均为艺术界、学术界人际交流时所常用的称呼准则,而不适用于媒体。媒体上常有新闻稿或访谈,需要称呼人名的地方很多,有时候许多媒体就依据晚辈编辑或者记者的口吻,出口就称呼对方“某前辈”甚至“某老师”,其实这是不恰当的。即便是电视出境记者,在访谈时也最多需要称呼对方的职业或职务,作为媒体人的记者与采访对象应是平等的身份。这是因为媒体人不同于自然人,媒体刊发的稿件也不同于人际交流。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媒体出现人名的时候,凡是对健在的人,一律不加任何敬语。对居高位者、德高望重者、年龄长者还是年龄小或地位卑下者,均应一视同仁。因为任何一个编辑个体都无法代表整个读者群,媒体上的称谓必须对于任何一位可能的读者都适用。更何况,我们在文章中对于李白、杜甫、王羲之、陶渊明等人不会称其任何称谓,反而对同时代的身边的人要额外加上种种敬语,这本身就不妥当。

  

  笔者在编辑一些新闻稿或者学术论文的时候,对于其中提到的尚健在的人,不论年长年幼,一律直呼其名,只有在刊发一些艺术家、学者讣告时才在名讳后缀之以“某某先生”(此处的“先生”不同于“女士们先生们”之“先生”,而是不分年龄及性别的极尊重之意),以示敬意及缅怀。这种做法,似可供广大媒体人参考。

  

  文章来源: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