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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动态

书画鉴定师怒揭拍卖潜规则 天价屡屡拍来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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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4-04 10:23来源:东南网

    “上百万的血汗钱啊,就换了这张没用的假画!”近日,福州的张先生举着一幅张大千的赝品,向记者大吐苦水。


    张先生是个生意人,前几年在朋友带动下开始涉足收藏。去年,他在一次拍卖会上看到这幅张大千的山水图,还附有一份鉴定证书,便当机立断,慷慨解囊。名画到手后,张先生视为至宝,日日把玩不尽。不料前不久,一位颇有名望的鉴定师竟然告诉他,说这是一幅伪作!


    为了维权,张先生四处奔走。然而,拍卖行坚称从不保证拍品的真伪,鉴定师不肯为他出证明,张先生又怒又悔,只能惨然放弃。


收藏界维权像捅马蜂窝

    “看到这样的事情,我真的很难过,也很痛心。”书画鉴定专家、福建博物院积翠园常务副馆长樊万春无奈地说。


    其实,收藏界的维权之难早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前几年轰动国内的吴冠中假画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2005年12月,上海收藏者苏敏罗参加了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的秋季拍卖会,并以230万元的价格拍下一幅吴冠中的油画《池塘》。加上拍卖行收取的佣金,苏敏罗共花了253万元。时隔半年,有拍卖行找到苏敏罗,说吴冠中的画大幅升值,建议她出手。于是苏敏罗拿出了这幅画,却被拍卖行发现作品“有问题”,建议她与翰海交涉。为了确定真伪,苏敏罗找到了吴冠中本人,吴冠中大笔一挥,在画框上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有了这样的权威结论,苏敏罗原以为就能讨回损失。不料她多方奔走索赔,依然是维权无门,甚至在法律诉讼中落败。


    之所以如此,樊万春说,里面牵涉到很多商业利益,“随便一捅,就是一个马蜂窝”。


首先,拍卖行其实是个皮包公司。

    他们只需要筹资注册、搞定办公场所、找好专业人员,不需要为拍品买单。举办拍卖会就是给买卖双方搭桥牵线,一旦成交,拍卖行就能坐享抽成。如果一件工艺品以100万元成交,拍卖行从买卖双方各抽10%,转眼就有20万元利润到手。巨大的商业利益趋使下,知而不言甚至有意蒙骗的行为也就屡见不鲜,“我们都跟他们交锋过很多次,没用!”


其次,行政管理脱节。

    据介绍,每场拍卖会都要通过文物部门的鉴别,但文物部门鉴定的不是拍品的真伪,而是拍品中有没有禁止流通的、禁止流失海外的文物。没有政府管理部门直接监督拍品的真伪,对拍卖行的诚信度也没有有效的法律约束,甚至《拍卖法》还明确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只要不保证拍品标的的真伪或品质,就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缺少权威鉴定。

    国家虽有一个文物鉴定委员会,但它不可能满足地方上众多的鉴定需求;民间鉴定师则水平参差、道德差异,不同人对同一作品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让每位藏家都去找作者本人鉴定,那就更不可能,何况很多作者早已不在人世。所以说,收藏界缺少一个为市场服务的权威鉴定机构,交易前排除赝品,维护藏品市场的纯洁有序。


    种种现状,造成收藏遇假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却难上加难。


鉴定师:认清拍卖的潜规则

    “所有人的字画、艺术品都被说成是真的,哪有这么多真的?”樊万春告诫收藏爱好者,进入艺术品市场一定要睁大眼睛,留心拍卖的潜规则。


潜规则之一,来自交易规则。

    拍卖行在拍卖前都会发布书面的交易规则,只是很多人认为无关紧要,一扫而过,事后维权时才发现被卡在这里。“他们常常用很小很小的字,写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之类的话,签字前别只顾着看艺术品有多么精美,一定要仔细看清交易规则。”说着,樊万春递给记者几本收藏画册,是不同的拍卖行印制的。记者随意翻开一本,瞪大眼睛在前几页搜索,果然发现了几行让人几乎看不下去的小字:“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品标的真伪或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据介绍,拍卖行往往还会为拍卖品出具一些证明,例如鉴定证书。但是,拿到法庭上,这些证明根本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该鉴定的还是得重新鉴定。


潜规则之二,拍卖前“洗白”伪作。

    1999年上海美术馆举办林风眠回顾展,台湾收藏家陈秀丛是这次展览最重要的赞助人,他提供了上百幅林风眠作品,并承诺赞助100万元人民币。但是,林风眠义女冯叶应邀前来鉴别时,却对这批林风眠作品的真实性提出了强烈质疑。


    “事实上,陈秀丛办展的目的是将伪作‘洗白’,”业内人士一语中的。很多藏家买到假货后不甘心承受经济损失,于是千方百计寻找一些渠道为自己的藏品“洗白”,以求日后能转手出去。樊万春对此也深有同感,因为常常有藏家找到博物院,希望能在博物院办展览。如果要求被满足,日后就会成为他们宣传的说辞,无形中给作品贴上“真迹”的标签。


    还有人想方设法出书、上电视,甚至“假拍”,目的都大同小异。2009年,吴冠中的一幅《松树》在香港拍卖。其实拍卖前,吴冠中已经亲自告知拍卖行此系伪作,孰料拍卖还是照常举行,并以158万港元成交。业内人士揭露:买家其实就是拍卖行自己,目的是留下成交纪录,等风头过后再以真品的面目出手。


潜规则之三,假的艺术品都有一个看似可靠的来源,或者好听的故事。

    前两年,香港苏富比春拍出林风眠作品《渔获》,成交价高达1634万港元。画作来源表明,此画为1960年丹麦驻华大使彼得森(Lorenz Petersen)所收藏,大使与林风眠于北京结识,1960年回国时将此画带回丹麦相伴半个世纪。然而,有人到丹麦驻华大使馆查证时发现,历任驻华大使中根本没有Lorenz Petersen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