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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小康 美好生活”全国农民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1-07-01 10:46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弘扬红船精神,展现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图景,同时推动农民画艺术的创新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嘉兴市委宣传部、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员会、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定于2021年11月在浙江嘉兴举办“幸福小康 美好生活”全国农民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执行承办单位: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 范迪安
主 任: 徐里、祝亚伟、吴燕、刘德威
副 主 任: 马锋辉、王登峰、王一伟、杨琳琳、沈凤兴
秘 书 长: 李伟、易志、董时纲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干根华、邬鑫锋、汤琴芳、李国平、杨海萍、沈晓珍、赵国君、咸艺、贺绚绚、傅琦红
办公室主任: 咸艺、李国平
办公室副主任: 贺绚绚、邬鑫锋、杨海萍
展览编辑: 杨雷、沈婷
三、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 2021年11月
五、展览地点: 嘉兴市秀洲区农民画艺术馆
六、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200件
七、参展要求 作品内容要求与展览主题“幸福小康 美好生活”相符,并具有一定的人文思想内涵和较完美的艺术表现力,在艺术形式、风格语言和技艺表现方面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征和艺术表现力。可以采用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等形式,布面或纸面作画均可。
1.尺寸: 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全开纸大小(787×1096mm)。
2.初评: 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3.复评: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作品无需装裱,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4.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作者待遇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1年6月 |